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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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院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中国科学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对改进院士遴选机制作出部署,制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为79名,请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确定的领域学科方向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二、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含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推荐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三、候选人获得1名院士推荐且该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2023年1月1日前年满65周岁的候选人需要2名院士推荐,且须有1名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
四、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1. 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
2. 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3. 2017年、2019年、202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
五、院士须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
六、院士须提供全套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包括:
1.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
2. 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4. 主要论著目录;
5. 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6. 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七、院士须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以下材料寄送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以寄出日期为准):
1. 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参加增选工作承诺书》纸质件一份;
2. 已在线提交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一份;
3. 已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1纸质件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一份(被推荐人单位出具);
5. 附件材料1-6、《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U盘存储,文件小于100M)。
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2023年增选相关制度文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
中国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