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1%(老年人口达到9062万),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二十一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加强,构成对当前及未来较长时期的影响。如何迎接未来人口进一步老龄化的挑战,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个带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目前,我国老龄对策研究工作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亟待加强。
一、严峻挑战
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其特点为基数大,速度快,底子薄,负担重,“未富先老”,被称为是“跑步进入老龄化”。这种状况应当引起我们的严重关切。
从1982年开始,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我国就完成了发达国家用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说明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很猛、发展很快。根据预测,以65岁以上老年人口从7%上升到14%所需时间作比较,中国28年,与日本相似;法国115年,瑞典85年,英国和德国均为45年。在向老龄化冲刺的大潮中,我国仍处于领先地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增长率快于老年人口增长率。2050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将从现在的10%上升到20%,现在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全球老年人口的1/5,亚洲老年人口的1/2;预计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仍将占全球老年人口的1/5。老年以及高龄老年人增加所带来的养老、医疗和照料的负担,将会使我们真正感到老龄问题的压力。
由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高峰造就的庞大人群,以及长期低生育政策促成的人口出生率的迅速下降,使我国老年人口的规模同总人口一样,都是世界之“最”。2000年,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6.08亿,中国1.3亿;2025年和2050年,世界分别为11.7亿和20亿,中国为2.8亿和4.1亿,始终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最高增长年份(2023—2031)的老年人口年增长量都将在1000万人以上。在老年人口增长的同时,14岁以下少儿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迅速下降。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2.8%,比高峰时期(1964年)的40.7%下降了18个百分点,比2000年少儿人口预测值下降了4.28个百分点。2025年,老年人口将超过少儿人口,2050年将超过少儿人口的一倍。人口金字塔形的倒置,对未来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现在还难以预料。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根据美国人口咨询局1999年的资料,世界上已有70个国家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其中只有中国、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四国,人均国民产值不足1000美元,而日本为35567美元,美国为34047美元。据世界银行1998/1999年公布的材料,我国人均国民产值仅为美国的1/40,为高收入国家的1/30。在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度里,老龄问题与人口问题狭路相逢,使我国处于两难境地,需要认真探讨,才能找到出路。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寿命延长,给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的赡养负担加重;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费用增长显著;养老和照料服务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老龄问题将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问题突出
解决老龄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我国实际出发,正确认识我国老龄问题的特殊性,找准问题,抓住机遇,探求解决问题的出路。
老龄化对社会发展影响重大。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负担日趋加重。据计算,2000年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15.6个老年人,而到2050年则要负担48.5个老年人。显然,每个劳动者肩上的担子在加重。研究认为,未来50年中的前20年,我国存在一个低抚养比时期,这期间少儿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刚刚上升,总抚养比处在从下降到上升的低谷,呈V字形,应引起关注。
社会保障问题突出。占我国老年人口2/3的农村老年人的保障状况,急待改善。农村老年人口是经济上的最弱势群体之一。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农村养老主要通过家庭赡养自行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缺乏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存在 “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老人赡养纠纷和因赡养引起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上述现象在我国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尤为突出,应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有可能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我国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社会保障的重点在城镇。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基本框架虽已初步形成,但正经历着未来人口老龄化的考验。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将使大批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2001年我国城镇人口为48064万人,占总人口的37.7%。根据建设部对城市住房需求的预测,到2020年城市人口将增加2.6亿,到2050年将再增3.3亿,届时,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在城镇化进程中,结合小城镇实际状况和承受能力的养老保险办法亟待研究对策。
医疗保障面临挑战。随着老年期的延长,因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显著增加,给国家、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沉重负担。卫生部1993年调查表明,老年人群中60—70%有慢性病史,人均患有2—3种疾病。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的3.2倍,伤残率是全部人口的3.6倍。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1992年调查,60岁以上老年人在余寿中有2/3的时间处于带病生存。老年病多为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抑郁症和精神病等慢性病,花费大,消耗卫生资源多。据北京市调查,占公费医疗对象18.39%的离退休人员,占用了医疗费的45.2%,为在职人员的3倍。据1993年调查,从两周患病率指标看,老年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的1.9倍。随着老年人增多,各项费用将进一步上升,对社会经济将带来更大的负担。临终关怀和“安乐死”问题尚未引起关注。
老年人生活质量问题应当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也得到了明显改善。身体健康状况下降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与此相关的心理、膳食和社会因素也不可忽视。研究表明,有1/3左右的老年人存在失落、孤独、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需要调适。随着年龄增高,大脑功能减弱,心智功能需要改善。膳食结构不合理也亟需调整,在对某研究所老年人的调查中发现,老年人能量摄入偏高,是标准值的121%,其脂肪摄入量占能量的34%,而微量营养素摄入则不足。部分城市老年人体重超重,部分农村老年人存在营养不良。不合理的膳食还导致了冠心病、高血压及糖尿病的发生。忽视个体在体力和智力上的差异,“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老年人才的浪费。再就业困难,社会参与率低,使老年人过早地被“养”起来。庞大的老年人群,漫长的老年期,单调的闲散生活,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以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利于社会安定。
老龄伦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口绝对量的增加和在总人口中比重的上升,引发出的社会伦理问题十分突出。老年人口增加导致资源在社会和家庭不同代际之间的分配和转移,需要在观念上获得认同,使各代人都不受到伤害,都能得到公正对待,以实现联合国提出的“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和代际和谐。在观念上没有得到认同的情况下,基本伦理原则便不能得到有效的遵循。例如,法律规定老年人有获得支持的权利,这里“支持”包括赡养;法律也规定了国家和家庭子女的责任。但是,近年来涉老案件增多,江苏省在《老人法》公布一年多的时间里,受理涉老案件达4752起,其中赡养案件1821件,占38.3%,继承、房屋等案件1094件,占23.0%,这些案件既同法律有关,也同社会伦理有关,都涉及到不同人群的利益问题。
教育和科学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迫切需要大力发展老年科学和教育。与国外相比,我国在这方面严重滞后。美国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展老年学研究,四十年代国际老年学学会成立,说明老年学很早就引起他们的重视。目前,我国老年学教育基本是空白,高等学校不设老年学课程,没有老年学专业,也没有设置老年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点。作为占世界五分之一老年人口的大国,没有一所正规的老年病医疗研究机构。人口老龄化需要的护理和照料人员严重不足。2000年我国护理人员与实际需求相比,尚缺336万人。1998年医护人员比为1:1.1,远低于1952年的1:2.26,也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1:2。全科/家庭医生奇缺,康复医学发展缓慢,衰老机理研究投入严重不足。应该说,我们还没有切实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
三、建议
从我国经济相对不发达,老年人口数量庞大的实际出发,应当采取少投入、易实施、见成效的对策措施。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要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老龄观。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只要思想重视,积极应对,措施得当,是可以逐步解决的。老龄化是当今社会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一种象征。对老龄化持悲观的态度,过份强调老年人口增加给社会带来“负担”的观点,容易造成老龄化的消极形象,不仅片面,还会使老年人精神上受到压抑,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地安度晚年。此外,还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引导教育老年人在心理卫生、精神文明方面能够适应现实社会的要求。通过宣传,辩证地看待老龄问题,关怀老年人,树立老龄化的新理念。建议适当采取灵活的退休与返聘制度,以提高老年人才的社会参与率。
第二,切实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农村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等“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建立特困医疗救济基金和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