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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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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由于电子信息网络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它不仅改变着传统的商务活动模式,而且对产业间的融合与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新的市场格局和游戏规则正在形成。由于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作用,国际社会正在发生两极分化,数字化鸿沟日益加深,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地区、传统产业乃至弱势社会群体将面临更大的生存性挑战。

    新的世纪是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世纪,在本世纪上半叶的国际竞争中,创造性地运用信息科技的能力将是培育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基于信息网络的商务活动能够跨越各部门乃至国家间的界限,因此,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些发达国家改善商业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一般条件。对此,入世后的我国应从战略的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推进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的一项长期基本战略。

    全球电子商务浪潮正在为社会带来电子与商务两个层面的变化,前者是商务手段在“用”上的变革,后者是商务内涵对“体”的演进。正如电子显微镜的出现使得人类对生物的认识从中观到微观、超大规模计算机的使用使得人类可以破译遗传基因密码一样,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信息技术对传统商务活动的一场工具性的革命。这场革命引发了一系列高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与电子商务相比较,传统商务是高成本、低效率和粗放型的。其最大弊端在于生产者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渠道不畅,由于信息反馈周期长,结果常常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并影响宏观经济稳定。此外,传统商务还容易在中间环节发生各种浪费,滋生腐败。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商务活动的“直接化”和“透明化”。电子商务的“直接沟通”满足边际成本递减法则,“透明化”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从而提高效率。值得指出的是,电子商务不只是将交易放到互联网上而已,其重要意义在于,因交易过程、交易主体和交易内容的虚拟化,传统的生产流程与经营管理模式都将得到再造。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在基础环境建设、企业参与以及商务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电子商务的发展从一个侧面有力地支持了我国信息产业迅速成长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为入世后我国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调研结果表明,我国一些大中型企业在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企业传统生产管理流程、开展在线交易等方面,已经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

    然而,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社会信息化水平、尤其是企业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因此,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占总交易额的比例较低。2001年,B-B交易的市场规模不足260亿美元,B-C交易的市场规模仅为21亿美元,二者均未形成经济规模。此外,由于我国企业现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以及经营模式等尚未与国外完全接轨,因此,企业文化的各种冲突导致了企业资源规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欧美新型管理方法和工具在我国的应用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完全成功的例子较少。

    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突出表现为:

    1.在宏观层面上,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以及商务实践的盲目性等,显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尽管国家计委、经贸委、信息产业部等政府部门均出台了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但由于侧重点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显得政出多门,难以落实;

    2.在企业层面上,由于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没有注重流程重组与结构优化,因此,“用”与“体”依然是“两张皮”。此外,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投资不足、人才缺乏等现象普遍存在,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待完善;

    3.在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在线支付体系和物流系统信息化进程相对滞后,针对电子商务交易额90%左右的B-B支付还维持在互联网上订购,互联网下支付的局面,绝大多数物流企业依然为劳动密集型,尚无法提供科技含量高、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IT物流服务;

    4.在软环境方面,缺乏相关在线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诸如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以及有关电子商务活动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尚未列入国家立法的议事议程,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相互拖欠债务问题屡见不鲜,使一些企业对网络化虚拟环境下的交易行为更缺乏信任感;

    5.在商业模式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较少,商务活动网络化所应该发挥的效益没能与规模同步增长,泡沫明显;在线商务信息资源与服务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均未进入有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在整体上仍在拖电子商务的后腿;

    6.在基础设施方面,信息基础设施瓶颈明显,网络能力严重闲置与重复建设并存。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差距拉大,标准也不统一;平台技术和解决方案大多从国外引进,以致电子商务应用上游在外、根基不稳。

    为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对我国社会经济长远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实现以效益为基础的五个转变,即:(1)从目前以技术驱动为主的套利模式转变为以市场需求拉动为主的赢利模式;(2)将互联网应用从以“玩具”型娱乐消费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商业和企业的“工具”型运用;(3)从单一的物理流通渠道或网络销售渠道转变为“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鼠标加水泥”多渠道模式;(4)将信息孤岛型的局部应用转变为全球化、多平台的协作模式;(5)将固定时间、地点的电子商务活动转变为随时可获得的基于无线通信平台的移动电子商务活动。

    为此,我们建议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电子商务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全国电子商务推进工作。  建议由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电子商务协调小组作为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常设机构,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在“十五”期间尽快出台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框架。政府应实施积极的电子政务政策,并注意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总结他们在推进信息港和数字省、市、自治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其中应特别注意以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地区为突破点,加强试点工作。建议由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加紧研究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关键标准;由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制订企业履约能力的等级认定办法;对于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规范,今后逐步上升为法律;国家税务部门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制,解决互联网上税收的技术性问题。

    2.以大中型企业和传统产业为先导,加快实施企业内部信息化。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以大中型企业和传统产业的内部信息化为依托,通过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和产业生态群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要重点抓好示范工程,注重改造企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优化企业流程,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可采取“三步走”策略:第一步是将企业内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统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步是实现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商务流程的统一,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第三步是行业内部各企业商务流程的统一,形成统一的行业交易市场和经营模式,提高行业整体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3.营造电子商务市场氛围,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为了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氛围,必须打破各级政府、部门对公共性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重视对商务信息资源的不断开发、更新和维护。国家应鼓励信息资源的市场化运作与商业化经营,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和个人隐私权。要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他们在规范市场、规范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企业之间相互协作等方面的优势。为了有效解决目前信用不足的问题,并促进供应链和电子商务垂直市场等先进商务模式的发展,国家应鼓励由行业协会牵头,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行业性的门户网站。这样既可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又方便用户对分类商品与厂商的查询。此外,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为中小企业举办电子商务知识讲座,提供信息化方面咨询服务等。

    4.加紧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确立电子商务市场规则。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有关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网络经济政策法规,确立新型电子商务市场规则。要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制订相应的减免税收和补贴等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在中西部地区和传统产业发展等。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抓紧组织制定电子交易、电子资金划拨、信息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应及时修改现行政策法规中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的成份。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建议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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