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科学院第九届公众科学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4-12

|  来源:科学文化处【字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2013年5月第三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届全国科技活动周将围绕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共创美好幸福生活,全面开展形式多样、活泼有趣的科普活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开展科学传播和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兴趣,我院定于2013年5月18日—19日举办“中国科学院第九届公众科学日”科研院所开放大型公益性科学传播活动(以下简称“公众科学日”)。本届公众科学日主题为“科技引领未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动员和组织院士、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针对中小企业的科技需求,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大中小学生、企业工作人员、普通市民等不同群体的社会受众,突出学科特色和研究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民众、通俗易懂、参与性强的科学传播活动。

  二、开放活动要结合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向公众介绍科技工作的科研选题、科研探索过程和科研价值,介绍科研人员创新的思想理念、扎实的工作精神,介绍在科技创新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就,充分展示科学技术进步对引领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人民幸福生活、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大作用。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鼓励青少年立志投身于科学探索事业。

  三、各单位要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活动质量。讲解应深入浅出、生动细致,有条件的单位尽量辅以动手参与和实际观看典型试验过程,开放在研的科研场所,帮助公众了解研究探索和科技创新的过程。

  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众科学日的组织和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活动方案,明确落实各所主管领导和科普主管,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同时切实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扩大影响力。

  五、鉴于北京地区研究所较为集中,为便于公众参与,5月18日中关村地区研究所及近郊实验台(站)和高能物理研究所开放,5月19日北郊及其他地区研究所开放。

  京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期间开放1或2天。

  六、各分院要组织和协助研究所做好“公众科学日”活动;我院常年开放的各科普基地,在“公众科学日”期间对公众减免费开放。

  七、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第九届公众科学日的筹办方案、重要活动项目和活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院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公众科学日”期间的有关活动资料(媒体报道、照片、图片、录像等)。对参加活动的院士、院所领导、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及科普志愿者的姓名进行认真登记,以便统一发放“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科普志愿者和科普工作者证书。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届公众科学日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包括:活动内容、方式、活动创新点,接待公众人数,院士、所领导、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和科普工作者人数,5张以上活动数码照片。请各单位将本次公众科学日活动总结电子版于2013年5月28日前发送至院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为:

  联 系 人:马  强、徐雁龙

  联系电话:010-59358305、59358312

  传    真:010-59358300

  电子邮件:maqiang@cashq.ac.cn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北一条15号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科学文化处(100190)

  中国科学院2013年公众科学日活动计划表电子表格可在院网站和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www.casad.ac.cn)公告栏下载。

  附件: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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