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社会不法分子盗用两院院士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干扰院士正常工作、生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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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学部字〔2004〕396号
关于严防社会不法分子盗用两院院士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干扰院士正常工作、生活的通知
各位院士:
最近,两院工作机构分别接到一些院士的来信和电话,反映社会上有人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领导或两院院士的名誉进行活动,败坏两院院士声誉,干扰院士们正常工作,例如:有的假借两院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向院士推销画册、书籍、邮品及其它各类物品等;有的以“中国××科学院”的名义聘请两院院士为其“终身院士”;有的以两院的名义,请院士为“××工程”或“××事业”捐款、捐物;有的以“××部门”、“××媒体”、“××个人”与两院共同出版书籍、组织活动的名义,甚至擅自列出一些领导同志已同意或参与的信息,请院士参加或提供资料、撰写文章等。
根据院士们反映的情况,两院工作机构分别采取了措施,对有些诈骗活动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抓获了一些诈骗分子。
针对此类问题,两院工作机构曾发出通知,说明有关情况,提醒院士们注意。为了使广大院士能够安心参加两院组织的各类活动,避免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现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为了保证院士的工作、生活正常进行,两院将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尽量减少与其它部门共同组织一般性的社会活动,特别是不参与诸如“××节”等形式主义、表面化和无科学技术内容的活动。
二、凡以两院名义组织的院士活动或要求院士提供有关资料、照片等事项,均由两院以公函形式分别发送院士,并正式由工作人员与院士联系。
三、对其它部门、单位、个人邀请院士参加的活动,或要求院士提供有关资料、照片等,只要没有两院的正式公函,均与两院无关,请院士根据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或提供。
四、敬请院士们对社会上各类企业、单位聘请院士兼职或参与的活动谨慎对待,对情况不明或把握不准的可及时与两院工作机构联系。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