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理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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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理事会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4日《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理事会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以下简称“两刊”)的学术指导,进一步提升“两刊”国际化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两刊”是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主办、在中国科学院学部平台运作和管理的中英文学术刊物。

  第三条“两刊”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及时反映世界科学技术前沿和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两刊”的目标是成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知名国际自然科学学术期刊。

  第四条“两刊”主要发表高水平基础性、原创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及综述论文,以及科学技术发展动态、观点和点评。

第二章 理事会组成

  第五条“两刊”理事会由“两刊”主办单位领导、与“两刊”发展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学部学术与出版工作委员会和各学部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以及“两刊”总主编组成,为职务成员。

  第六条“两刊”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中国科学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由“两刊”总主编担任。

  第七条“两刊”理事会的办事机构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负责推动落实理事会的决议,并联系各理事单位、各学部和《中国科学》杂志社等。

  第八条“两刊”理事会成员的调整和变动由秘书长提出,理事长批准。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九条“两刊”理事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订理事会章程;

  (二)对办刊方针、发展理念、体制机制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

  (三)聘任“两刊”总主编,批准《中国科学》各辑和《科学通报》的主编人选;

  (四)审议“两刊”工作报告;

  (五)研究决定“两刊”发展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理事会章程,维护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二)对理事会的决议、决定有表决权;

  (三)对理事会的工作有建议权;

  (四)出席理事会会议,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五)自觉维护理事会权益。

第五章 理事会会议规则

  第十一条“两刊”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会议,由秘书长提议,理事长批准后召开。《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各辑主编,以及《中国科学》杂志社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两刊”理事会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出席人数应超过理事人数二分之一,赞同票达到投票人数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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