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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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日学部学术与出版工作委员会会议通过,

2024317日学部学术与出版工作委员会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的组织管理,更好服务于科学家之间的学术交流,确保学部学术引领作用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坛的宗旨是推动前沿科学理论和技术探索,促进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系统深入开展,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倡导科学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启迪创新思维,充分发挥学部对我国科学技术前沿和未来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论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学术论坛等规定,规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论坛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办,学术与出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与出版委)和各专业学部等承办,《中国科学》杂志社和相关单位协办。

第五条 论坛分为“跨学部论坛”和“专业学部论坛”两类。跨学部论坛以组织不同专业学部共同关注的跨学科和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论坛为主,重点关注战略性和全局性科学与技术问题、新兴和交叉学科发展、前沿与热点方向等,加强各专业学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专业学部论坛以组织本专业学部学科领域的专题性论坛为主,重点关注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科发展问题和前沿科学与技术问题。

第六条 跨学部论坛由学术与出版委审批,一般由2-3个专业学部共同承办;专业学部论坛由各专业学部常委会审批。学部择优支持《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举办论坛,由各辑主编向各相关专业学部常委会或学术与出版委申请举办。

第七条 学术与出版委负责论坛的归口管理,各专业学部常委会负责本专业学部论坛的组织管理,学部工作局提供组织保障,《中国科学》杂志社等提供支撑服务。

第八条 论坛执行主席由院士担任,一般不超过3,负责提出和执行论坛组织方案。跨学部论坛由不同专业学部的院士共同担任执行主席。论坛应邀请相应专业学部常委会和学术与出版委委员出席。

第三章 选 题

第九条 论坛主题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聚焦学科发展、科学前沿和交叉领域等提出。

第十条 各专业学部常委会每年一般确定不超过5项本专业学部的论坛主题并立项。学术与出版委每年一般确定不超过5项跨学部论坛主题并立项。每年11月底形成下一年度论坛计划。

第十一条 论坛按年度计划实施,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论坛。如确需新增论坛,须在学部经费预算允许的前提下,由相应专业学部常委会或学术与出版委审批。

第四章 实 施

第十二条 论坛实施方案需经立项的委员会审核。方案应体现论坛的学术性、战略性和开放性。

第十三条 论坛经费从学部经费中列支,按《中国科学院学部项目管理细则》等管理。

第十四条 论坛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论坛采取主题报告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自由讨论,讨论时间一般不少于会议时间的一半。

第十五条 论坛的报告和讨论内容一般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有涉密,论坛组织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论坛主题报告人一般为科研一线的优秀科学家。鼓励论坛邀请具有深厚科学素养、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和跨学科理解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中青年参与研讨。邀请的人员规模一般不超过80人。论坛一般向社会开放,欢迎科研人员、高校师生到会和参加讨论。

第十七条 论坛执行主席指定学术秘书1名,负责联系论坛组织实施和成果宣传等工作。

第五章 成 果

第十八条 论坛执行主席要确保论坛的质量和水平,负责归纳和总结论坛创新观点、建议和共识,凝练科学问题,形成论坛简报,并于论坛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学部;鼓励向学部报送前沿交叉研判等信息专报,在国际上公开发表院士专家观点。

第十九条 学部工作局科学普及与学术处负责汇总论坛简报和编印年度论坛概览,发送给全体院士、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部门。政策专报按照学部相关要求和渠道由学部工作局相关责任处室报送。

第二十条 论坛执行主席应积极组织推荐论坛相关论文向《中国科学》或《科学通报》等刊物投稿。

第二十一条 论坛预告、论坛简报、精选报告视频和年度概览等在学部学术引领专题网站登载。学术与出版委适时集中发布论坛相关成果。

第二十二条 论坛档案材料采取归口管理。相关责任处室将档案材料汇总至科学普及与学术处,由科学普及与学术处按规定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术与出版委审议通过后施行,并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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